男子诈骗罪服刑期间又诈骗多名狱友

综合

男子诈骗罪服刑期间又诈骗多名狱友,这跟电影演的似的。在外面诈骗就算了,进监牢都能继续骗狱友的。这真是个人才,业务能力是真强,就是没用到正道上。

李某,1992年12月出生,初中文化,甘肃定西市人,无业。

2007年开始,先后因抢劫罪、盗窃罪、诈骗罪等罪名入狱。2020年12月因诈骗罪被判6年6个月,因对狱友进行诈骗,被监狱立案侦查。

李某担任分监区生活委员、纪律委员,谎称可以调整轻松劳动岗位、照顾生活,取得狱友吴某信任,令吴某告知家人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10万元。李某又以可让吴某在狱内过得轻松一点,办理假释为由,要求吴某再转6万元,但吴某因家庭原因未支付。

被骗的除了吴某,还有另外几名狱友。手法包括且不限于:谎称自己可以向其提供香烟及其他货物等。

这起案件反映出以下几点:

1.犯罪行为的多样性:该男子在服刑期间仍继续犯罪,显示出其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和顽固性。

2.法律的公正性:法律对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,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权威。

3.狱内管理问题:这也反映出监狱管理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,需要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。

这起男子服刑期间屡次行骗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,加强监狱管理、完善罪犯改造制度、提高公众警惕性,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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